[]鹽城市國投商務樓室內裝飾工程一標段:國投商務樓一樓、四~九樓、西側消防樓梯間室內裝飾工程的招標公告 | |||
工程編號 | yc20121101001 | ||
工程名稱 | 鹽城市國投商務樓室內裝飾工程一標段:國投商務樓一樓、四~九樓、西側消防樓梯間室內裝飾工程 | ||
公告開始時間 | 2012年11月8日 | 公告結束時間 | 2012年11月15日 |
公告信息 |
鹽城市建設工程招標公告
一、鹽城市國投置業(yè)有限公司負責實施的國投商務樓工程工程已經鹽城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建設。工程所需資金來源為國有資金,已落實?,F(xiàn)就該工程的商務樓室內裝飾施工進行公開招標,擇優(yōu)選擇施工承包人。
二、鹽城市建業(yè)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受招標人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
三、本工程采用網上報名方法(咨詢電話:0515-88587310)。
四、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鹽城市國投商務樓室內裝飾工程施工。
(2)工程地點: 鹽城市世紀大道南側,鹽城市市政府行政辦公大樓西側。
(3)工程規(guī)模: 國投商務樓地上建筑16層,裙樓6層,本次招標范圍為辦公區(qū)域室內裝飾,面積約50368.91平方米(不包括大會堂)。
(4)發(fā)包方式: 包工包料。
(5)質量標準: 合格標準;質量目標:確保省優(yōu)。
(6)工期要求:總工期120天,且六層以下必須在2012年12月20日前完工,滿足交付使用要求,其他部位的工期不得影響總工期,具體開工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五、標段劃分及招標內容
本次招標工程為: 二個標段,招標內容為:
一標段:國投商務樓一樓、四~九樓、西側消防樓梯間室內裝飾工程的施工,工程造價約2200萬元;
二標段:國投商務樓二樓、十~十六樓、東側消防樓梯間室內裝飾工程的施工,工程造價約2000萬元;
詳細內容以招標人提供的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及圖紙為準。
每個投標人可以投其中的一個或多個標段,但只能中其中的一個標段。開標順序:一標段→二標段,先開先中。在前面標段已被確定為第一中標候選人的,其投標文件仍參加后面標段的評審,但不作為中標候選人排名。
六、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及要求
6.1、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設計與施工壹級資質,或具備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yè)承包企業(yè)壹級施工資質的獨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6.2、項目負責人資質和要求:項目負責人必須是投標人本單位正式職工,且從本工程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無在建工程(如發(fā)生投訴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該項目負責人無在建工程的書面證明),具有 一 級施工資質的建造師(投標時須提供房屋建筑工程專業(yè)或裝飾裝修專業(yè)的建造師注冊證書原件或臨時執(zhí)業(yè)證書原件),同時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
6.3、投標授權委托人、項目負責人及項目部主要組成人員均為本單位的正式職工。投標申請人投標時應提供授權委托人、項目負責人和項目部主要組成人員【含授權委托人、項目負責人、安全員等不少于5人】與本單位簽訂的有效勞動合同原件及自2012年1月-2012年6月連續(xù)6個月在本單位向勞動保險部門交納的養(yǎng)老保險單據原件(如提供的是養(yǎng)老保險手冊,須附有效期內的繳費清單;如提供的是勞動保險部門證明,須是證明原件并有名單且注明繳費起止期間)。
6.4、業(yè)績要求:投標單位2009年以來至少施工過1項經項目所在地招投標管理部門備案的工程造價在1500萬元及以上類似裝修工程業(yè)績[業(yè)績材料至少應包括工程中標通知書、承發(fā)包合同原件、相應的工程竣工驗收證明原件。中標通知書為復印件的應加蓋項目所在地招投標管理部門章印或附與中標通知書中項目相對應的項目合同備案表,且備案表上有項目所在地招投標管理部門加蓋備案章。工程造價須在中標通知書或合同中須反映]。上述業(yè)績非投標人承接的工程,業(yè)績不予認可。
6.5、本工程招標人一律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報名。
6.6、招標人堅決謝絕掛靠單位參與本工程的投標。如在招投標過程中發(fā)現(xiàn)以他人名義投標并中標的,將取消其中標資格,沒收其全部投標保證金等。
6.7、投標報名人有不良行為的,在公示期間招標人拒絕其投標報名;
6.8、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在投標文件中必須出具《不出借資質承諾書》(格式自制,必須蓋公章、法人章)。
七、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全數入圍的方法確定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時項目負責人與報名時不一致的、投標人名稱發(fā)生變更的,開標前需辦理變更手續(xù)。未辦理變更手續(xù)的作無效標書處理。除不可抗力情況外,申請人獲取招標文件后放棄投標的,經招標人提出,招投標行政監(jiān)督管理部門將在網上予以公示3個月。在公示期間,其它政府投資項目的招標人可以據此不接受其投標。
八、本工程招標人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誠信保證金(含投標保證金,下同),數額為人民幣 150 萬元,只需交納一個標段的誠信保證金。投標人在報名后必須從其基本帳戶先行直接繳納 30 萬元誠信保證金轉(匯)至指定的誠信保證金專用賬戶(遞交方式:銀行轉賬進賬單、電匯、網匯),并憑收款單位收據到鹽城市招投標交易中心(鹽城市鹿鳴路6號三樓)招標文件發(fā)售窗口購買招標文件;投標人必須在開標前將投標誠信保證金從投標人本單位的基本賬戶上直接轉(匯)至鹽城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保證金專用帳戶(收款單位:鹽城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開戶銀行:鹽城市建行榆河分理處, 帳號:32001733936059372133,聯(lián)系電話:0515-88587321),投標誠信保證金可采用轉賬或電匯方式,投標誠信保證金匯出單位應與投標報名單位名稱完全一致。
開標前,投標申請人須持交款憑據原件(電匯可是復印件)、銀行基本賬戶許可證原件或經鹽城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核驗的銀行基本賬戶許可證復印件,到鹽城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開具誠信保證金收據。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投標人將誠信保證金收據交工作人員核驗,否則視為投標人未交納誠信保證金。未按招標文件約定要求繳納誠信保證金,其投標文件不予接收。投標人領取招標文件而放棄投標的,招標人有權沒收其先行繳納的30萬元誠信保證金。
誠信保證金退還時間:未中標的企業(yè)繳納的誠信保證金在公示結束后退還給投標人;非中標人的中標候選人的誠信保證金在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后5個工作日內退還;中標人的誠信保證金轉為履約保證金,仍存于鹽城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賬戶中,接受市招標辦和專業(yè)招標辦監(jiān)督。
中標人誠信保證金,在中標人與招標人簽訂合同且中標單位進場后,憑招標人出具的工程建設項目履約情況反饋表和施工進度情況說明,經專業(yè)招標辦備案后,按施工進度給投標人分期辦理相應比例的誠信保證金退還手續(xù),中標項目竣工驗收前,退還誠信保證金總額的90%,其余10%竣工驗收通過后予以退還。
九、本工程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詳見附后評標細則)。
十、投標報名和獲取招標文件辦法:
投標申請人須登入鹽城市招投標會員管理系統(tǒng)(http://218.92.169.146/ychy/)進行網上報名注冊,逾期不再辦理報名手續(xù)。
本公告網上報名的時間“自2012年11月8日 16:00 時至2012年11月15日 16:00 時(公休日、節(jié)假日除外)”(如在投標報名截止時間前未進行企業(yè)信息入庫,將導致無法購買招標文件,由此引起的責任自負)。
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2012年11月8日 16:00 時至2012年11月19日 16:00 時”。已完成網上報名注冊的投標申請人憑已完成網上報名注冊的打印回執(zhí)單及購買人的身份證到鹽城市招投標交易中心(鹽城市鹿鳴路6號三樓)招標文件發(fā)售窗口購買。(聯(lián)系電話:0515-88197300)。
十一、投標申請人如有違反《鹽城市市場廉政準入規(guī)定(試行)》中規(guī)定情形的,將被取消投標(中標)資格。
十二、本工程嚴禁掛靠,一經核實掛靠的,將被取消投標、中標資格,并按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直至建議有關部門吊銷資質證書。
十三、招投標監(jiān)督管理機構投訴電話:鹽城市城鄉(xiāng)建設局招標辦公室電話為0515-88587313,鹽城市招投標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電話為0515-83080019。
建設單位(簽章):鹽城市國投置業(y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章):
聯(lián)系人:董先生
聯(lián)系電話:0515-88190201
地址:鹽城市南苑賓館5樓
招標代理機構(蓋章):鹽城市建業(yè)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蓋章):
聯(lián)系人:張明
聯(lián)系電話:15305101797
地址:市毓龍東路12號4樓
2012年11月7日
附件:
評 標 辦 法
本工程招標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 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根據投標報價、質量、工期、施工組織設計、實物樣品等方面對投標文件分標段進行綜合評審。采取計分制,按照每標段得分由高至低每標段產生3 名中標候選人。招標人根據評標委員會提供的書面評標報告,依法確定各標段中標人。
一、招標最低控制價的確定:
設低于招標控制價的所有投標人投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為A,若投標報價低于招標控制價的投標人為7家或7家以上時,去掉其中的一個最高投標報價和一個最低投標報價后取算術平均值為A。則:
招標最低控制價C=A×K,
K值在開標前由投標人推選的代表隨機抽取確定,K值的取值范圍為93%、94%、95%和96%;
C值一經確定,在后續(xù)的評審中出現(xiàn)的任何情形都將不改變C值的結果。投標報價低于招標最低控制價的,按廢標處理。
二、資格審查:
評標委員會對所有參加投標的投標人的資格對照招標文件資格后審要求提供的原件進行審查,只有通過資格審查的投標人方可進行下一階段的評審。
審查以投標申請人提供的符合公告要求的下列原件為準:
(1)投標申請人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
(2)項目負責人的建造師注冊證書原件(或臨時執(zhí)業(yè)證書原件);
(3)項目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原件;
(4)投標授權委托人及項目部主要組成人員【含授權委托人、項目負責人安全員等不少于5人】與本單位簽訂的有效勞動合同原件及自2012年1月-2012年6月連續(xù)6個月在本單位向勞動保險部門交納的養(yǎng)老保險單據原件(如提供的是養(yǎng)老保險手冊,須附有效期內的繳費清單;如提供的是勞動保險部門證明,須是證明原件并有名單且注明繳費起止期間);
(5)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業(yè)績材料原件。
評標委員會對上述原件材料進行審查,未提交上述原件資料或原件資料不全的,不予通過資格審查。
三、開、清標情況評審:
評標委員會對開、清標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的情況予以評審,被認定為廢標的不能進入下一階段評審。 四、參加詳細評審投標人的確定:
開、清標情況評審無明顯廢標情形且投標報價不低于招標最低控制價的投標人的數量不多于9家(含9家)時,所有符合上述條件的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均參與詳細評審;開、清標情況評審無明顯廢標情形且投標報價不低于招標最低控制價的投標人的數量多于9家時,從符合上述條件的投標報價中由低到高選擇9家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參與詳細評審,其余投標人的投標文件不再參與詳細評審。
五、詳細評審:
(一)投標報價(70分)
1 有效投標報價:
1.1 投標報價符合招標文件、招標答疑文件的要求;
1.2 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不低于企業(yè)成本價;
1.3 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不高于招標控制價;
1.4 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不低于招標最低控制價。
2 報價分計算
2.1 參與詳細評審的投標人的有效投標報價中最低報價的得70分。
2.2 參與詳細評審的投標人的有效投標報價與有效最低投標報價相比,每上浮1%扣0.3分,從70分扣起,不足1%時按插入法計算。
3 扣分約定
3.1 評標委員會從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中隨機抽取不少于10%且不少于10項的清單子目進行重點評審。
3.2投標人的主要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超出分部分項評標基準價±30%的,每發(fā)生一項扣0.1分,最多扣0.4分。
分部分項評標基準價確定:取參與詳細評審的有效投標報價的相應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的算術平均值。 3.3 措施項目費用總金額超過措施項目費評標基準價±30%的,扣0.3分。
措施項目費評標基準價確定:取參與詳細評審的有效投標報價的相應措施項目費總金額的算術平均值。
3.4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與計價表、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分析表中的項目編碼、項目名稱以及項目特征必須與工程量清單完全一致,如有一項不一致,扣0.1分(累計不超過1分,超過1分作廢標處理),單位工程編號錯誤扣0.2分。
3.5每項分部分項工程量必須報綜合單價,如有一項漏報,扣0.2分(累計不超過1分,超過1分作廢標處理)。
(二)工程質量 5分
承諾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及目標的,得基本分5分,不承諾招標文件要求的質量標準或目標的按廢標處理。
(三)施工工期 5分
承諾工期符合招標文件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5分。承諾工期超過招標文件要求工期的,作廢標處理。
(四)施工組織設計10分(施工組織設計不得超過100頁,每超過一頁扣0.1分)。
施工組織設計須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無標志要求,對違反者作廢標處理。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評審,評審得分區(qū)間為9~10分,以0.1分為一個記分單位,依據本工程的評標規(guī)則進行計分、匯總。施工組織設計一般必須具備如下內容:
(1)總體概述:施工組織總體設想、方案針對性及施工段劃分;
(2)施工現(xiàn)場平面布置和臨時設施、臨時道路布置;
(3)施工進度計劃和各階段進度的保證措施;
(4)各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質量保證措施;
(5)安全文明施工及環(huán)境保護措施;
(6)項目管理班子的人員配備、素質及管理經驗(不得出現(xiàn)公司名稱和人員姓名);
(7)勞動力、機械設備和材料投入計劃;
(8)關鍵施工技術、工藝及工程項目重點、難點和解決方案;
(9)冬季施工、已有設施的保護等特殊情況下的施工措施。
(五)實物樣品 8分
1、投標人提供的實物樣品必須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無標志要求,對違反者作廢標處理;
2、招標文件要求提供的實物樣品,投標人必須全部按要求提供,未提供或少提供的以及提供的樣品不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的,由評標委員會酌情扣分,扣分區(qū)間為0~2分;如被評為中標候選人的,必須在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前向招標人提交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樣品,并須得到招標人認可,否則招標人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
3、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提供的實物樣品從總體效果、材料品質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審,以0.1為一個記分單位,打分區(qū)間為7.0~8.0分。
(六)投標人經歷及業(yè)績獎項加分(1.0分)
1、投標項目負責人承擔的工程獲得省優(yōu)、魯班獎獎項的給予加分,其中:省優(yōu)加0.5分,有效期二年;魯班獎(國家工程建設質量獎審定委員會評審的“國家優(yōu)質工程”)加1.0分,有效期三年。加分時只針對上述獎項中的一個最高獎項計分。
省優(yōu)工程的有效期為二年(指截止投標截止日前二年獲得的工程,以獲獎證書上頒發(fā)日期為準),國優(yōu)工程的有效期為三年(指截止投標截止日前三年獲得的工程,以獲獎證書上日期為準)。
獲獎證書(文件)中未體現(xiàn)項目經理姓名的,須提供具體體現(xiàn)項目經理姓名的施工合同或中標通知書原件。
上述獎項不是投標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計分,其他獎項不予計分。
(七)項目負責人陳述及答辨 1.0分
各投標人的項目負責人在接到通知后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接受評標委員會要求其陳述及答辨測試。評標委員會對各投標人項目負責人陳述及答辨測試進行綜合評分,得分范圍為0.5~1分,得分計入總分。項目負責人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并參與測試的,該項不得分并不作中標候選人排序。
六、其它
1、投標人和項目負責人有違反建筑市場與招標投標管理法規(guī)的不良行為,被查處并經市招標辦記錄在案的,由評標委員會按相關規(guī)定扣分。
2、本辦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評標委員會依據法律法規(guī)處置。
3、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出現(xiàn)《鹽城市廉政準入規(guī)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規(guī)定予以廢標處置。
4、經審查為虛假材料的,按無效標書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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